西藏农牧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基础与专业相结合,突出创新能力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生、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研招”)工作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学校研招工作。具体研招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

(二)学院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研招工作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研招工作监督小组。研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招办公室,贯彻执行学校研招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本单位研招工作,并对本单位研招工作负责。研招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三)复试专家组及职责

复试专家组应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之间原则上应适度保持研究方向的差异性。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为奇数,且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秘书1人(秘书原则上应为本专业老师,或具有本专业基础知识的老师兼任)。复试专家组对本次复试结果负责。

三、调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放后,学校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24小时,在此时段进入调剂系统的所有考生均被选入复试备选库,并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同一时段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培养目标基础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对未发复试通知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解除锁定其调剂志愿,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在每一批次复试工作开始前不同时段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统一参加该批次复试。学校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下一批次复试工作并循环开放各时段调剂工作。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调剂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专项计划申请调剂到普招计划,或者报考普招计划且符合条件申请调剂到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在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一)复试名单遴选

1.符合我校规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培养目标的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

2.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时,可允许其“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前,须严格审查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试资格。对于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参加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者。

(4)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

2.考生提交材料

(1)应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政审表(学习或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加盖印章,下同)及《个人自述》(网址http://yjs.xza.cn/yjsc/main,下同)、《诚信复试承诺书》、成绩单(毕业单位加盖印章,下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下同)、准考证、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

(2)往届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政审表及《个人自述》、《诚信复试承诺书》、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加试。复试、加试科目详见《西藏农牧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录音。

1.英语听力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2.专业课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口语)。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30分钟。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跨学科(专业)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100分制)=英语听力笔试×30%+专业课笔试×30%+面试×40%。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同意,可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方式

1.复试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名单见研究生处网站,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初步拟定为三个批次,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继续组织下一批次复试。完成招生计划后则终止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5月30日,第二批次复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6月7日,第三批次复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6月13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不准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但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共合格、不合格两个考核等次。

(二)考核依据:包括复试阶段和拟录取阶段。复试阶段主要考核考生提交的《政审表》、《个人自述》、《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以及复试时复试专家、导师与考生面谈情况。拟录取阶段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六、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所有录取考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一)录取成绩计算:录取成绩(100分制)=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二)各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推选录取考生后,上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录取名单人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

3.经查实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者。

5.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单科加试成绩任一低于60分者。

6.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

7.入学时(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按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招生信息公开

(一)我校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将依法依规依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xza.cn/yjsc/main)公开。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三)《西藏农牧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xza.cn/yjsc/main)发布,敬请关注。

(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招办:0894-5823990。邮箱:yanzhaonongyuan@126.com。学校纪委、监察:0894-5822054。

(五)学院研招联系人及电话:植物科学学院曾老师,13989046639;动物科学学院商老师,13369710841;食品科学学院李老师,18143249678;资源与环境学院王老师,18143850047;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卫老师,18392969675。

 

 

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4月20日